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4-51435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市场监督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0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你知道吗?电梯的检验、检测大有区别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检验;检测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你知道吗?电梯的检验、检测大有区别
检验是国家对特种设备(包括电梯)的生产、使用实行的技术监督措施,具有强制性和行政性。
检测则是企业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的检查测试,是市场行为,不具有行政性。检验合格实质上是实行电梯等特种设备登记或维持登记的基本条件。
1、检验
检验分为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两种。检验具有行政性,是非市场行为。
检验由依法设置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来检验。
2、检测
检测分为自行检测和委托第三方检测两种,是企业自主选择的市场行为。
检测机构可以是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定义上不同
检验是电梯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一种监督手段;检测是行政监督部门受理许可的前提条件。
实施手段不同
检验目前无统一标准,由各行政监督部门自行掌握检查内容。检测有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每个检验机构都必须按照统一的检验方法、判定条件对电梯进行检测。
实施主体不同
检验通常为特种设备行政监督部门的相关人员;检测是国家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技术检测机构。
实施时间、对象不同
检验具有实施不定期性,检查对象不确定性;检测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时限进行检测,所有电梯使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以及每年都应检测。
首先,从事检验与检测的活动主体不同。
从事检验工作的是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下设的事业性检验机构。而从事检测活动的可以是使用单位的本身或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都具有行政强制性,这是对非市场行为的检验机构的法律约束,而检测作为一种市场行为,是供需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
其次,收费依据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的收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这里明确了行政许可、检验的收费分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而56号文中提到的检测行为收费标准是“电梯检测的费用,由委托方和承担检测的单位自愿协商”,属于市场行为。
第三,检验与检测的侧重点不同。
检验侧重于技术监督,强调“符合性”,不仅提供结果,还要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从而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而检测则是一种技术评价,是对给定对象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技术活动。没有明确要求必须判定合格与否,只需提供评价结果。
编辑:李自强
审核: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