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4-1030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徐庄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11-0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政策;产业企业;国际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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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打造数据要素新赛道,加快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平台和市场主体、繁荣玄武区数据要素产业生态,结合区情实际,我区研究起草了《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等文件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2月5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徐庄行政楼A507室;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36323439@qq.com。
请在信封、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玄武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5日
附件1:
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打造数据要素新赛道,加快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平台和市场主体、繁荣玄武区数据要素产业生态,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政策:
1.支持江苏国际数据港建设。在徐庄高新区建设总投资40亿元的江苏国际数据港,形成全国知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据要素配置枢纽节点和数商集聚区。自2023年始,政府每年给予专项支持。
2.鼓励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数据要素产业向徐庄高新区集聚,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资源汇聚度高的服务型数商、应用型数商、技术型数商。相关企业或机构在玄武徐庄高新区登记落户,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创新平台、孵化基地等,经过综合评估和绩效评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于入驻园区注册资本实缴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分级奖励。
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经认定为市级总部企业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予以奖励。经认定为综合型总部、区域型总部、功能型总部的,分别给予最高1亿元、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于首次进入全国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4.加快布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核心需要,鼓励布局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和以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5.全力扶持跨境数据典型场景应用。重点围绕制造业、对外贸易、跨境电商、金融、文旅、物流等领域建设一批行业应用场景,支持企业、院校与江苏国际数据港组建联合实验室,打造一批跨境数据领域的典型行业应用场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按该场景应用合同金额20%的标准给予联合实验室奖励,单个场景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支持人才及团队引进。对于拥有国际领先的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要素产业相关人才团队,优先推荐申报省、市、区人才计划,并对其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对于新引进的对玄武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行业领军、资深领航、技术领衔人才,给予最高850万元资金扶持。
7.保障人才安居落户。优先推荐数据要素企业申报玄武金卡。对于数据要素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照南京市有关人才政策,协助其享受落户、购房、子女教育、个人经济贡献奖励等相关待遇。
8.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数据要素产业企业提供专属信贷服务,聚焦数据要素产业链开展集中对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加大资本支持力度,三年内成立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数据要素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数据要素产业。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数据要素产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融资的,提供最高40%,不超过200万元的风险补偿。
9.鼓励企业上市。支持数据要素产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安排“上市服务专员”提供上市进程全链条跟踪服务,统筹协调企业培育、改制上市进程中的各项工作等重大事项。对成功在境内外上市(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400万元补贴奖励。
10.支持大型活动落地。鼓励驻区企业、高校及相关机构开展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数据要素领域高峰论坛、创新创业大赛、展览会等,经审核备案,根据其规模、影响力,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1.附则。对于在玄武区享受本政策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应与属地板块签订协议并备案。本政策实施期间,企业所享受的支持政策与省、市及区级其他支持政策存在重复的,原则上按照“就高、不重复”执行;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件2:
《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出台背景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正式把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单独列出,并提出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改革方向。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徐庄高新区紧抓发展数据要素产业这一重要机遇,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打造数据要素新赛道,以建设江苏国际数据港为抓手,以数据服务产业为导向,依托江苏省良好的数字经济基础、海量的数据要素资源和丰富的产业应用场景,积极探索数据要素驱动产业创新机制,加快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平台和市场主体,繁荣数据要素产业生态,以数据赋能实体经济,推动江苏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为引导数据要素企业集聚、吸引专业人才、培育产业集群,从而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增强产业竞争力,根据相关要求,起草了《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出台过程
主要借鉴了其他省、市、区的特色做法,综合考虑市、区现有的产业扶持政策,先行起草了《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数据十条”),经向区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经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后形成《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文件经过评估论证具有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三、主要内容
《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具体包括支持江苏国际数据港建设、鼓励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发展、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和应用场景,以及人才、金融等十个方面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江苏国际数据港建设方面
政策主要内容:在徐庄高新区建设总投资40亿元的江苏国际数据港,形成全国知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据要素配置枢纽节点和数商集聚区。自2023年始,政府每年给予专项支持。
制定政策依据:2023年10月1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第(14)号。
(二)鼓励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发展方面
政策主要内容:相关企业或机构在玄武徐庄高新区登记落户,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创新平台、孵化基地等,经过综合评估和绩效评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于入驻园区注册资本实缴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分级奖励。
制定政策依据:《徐庄高新区核心区关于支持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雁阵计划)》(徐高管〔2022〕1号)(以下简称《徐庄雁阵计划》)。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
政策主要内容:对经认定为市级总部企业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予以奖励。经认定为综合型总部、区域型总部、功能型总部的,分别给予最高1亿元、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于首次进入全国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制定政策依据:《南京市总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宁总部﹝2022﹞1号)、《徐庄雁阵计划》。
(四)加快布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政策主要内容:围绕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核心需要,鼓励布局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和以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制定政策依据:考虑到数据要素产业发展需要及现有算力中心投资规模,执行一事一议政策,资金包含在重点项目综合奖励中。
(五)扶持跨境数据典型场景应用方面
政策主要内容:支持企业、院校与江苏国际数据港组建联合实验室,打造一批跨境数据领域的典型行业应用场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按该场景应用合同金额20%的标准给予联合实验室奖励,单个场景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制定政策依据:为加快联合实验室建设,提高龙头企业共建江苏国际数据港积极性,以求更快地推广应用场景,产生示范效应。
(六)支持人才及团队引进方面
政策主要内容:对于拥有国际领先的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要素产业相关人才团队,优先推荐申报省、市、区人才计划,并对其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对于新引进的对玄武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行业领军、资深领航、技术领衔人才,给予最高850万元资金扶持。
制定政策依据:《以加快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为总牵引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七)保障人才安居落户方面
政策主要内容:优先推荐数据要素企业申报玄武金卡。对于数据要素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照南京市有关人才政策,协助其享受落户、购房、子女教育、个人经济贡献奖励等相关待遇。
制定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23〕1号)及玄武金卡政策相关规定。
(八)加大金融支持方面
政策主要内容:加大资本支持力度,三年内成立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数据要素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数据要素产业。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数据要素产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融资的,提供最高40%,不超过200万元的风险补偿。
制定政策依据:《玄武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代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九)鼓励企业上市方面
政策主要内容:对成功在境内外上市(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400万元补贴奖励。
制定政策依据:《南京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实施细则》。
(十)支持大型活动落地方面
政策主要内容:鼓励驻区企业、高校及相关机构开展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数据要素领域高峰论坛、创新创业大赛、展览会等,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制定政策依据:鼓励开展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数据要素领域大型活动落地,执行一事一议政策。
(十一)附则部分
该部分内容主要是对享受本政策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进行约束。本政策实施期间,企业所享受的支持政策与省、市及区级其他支持政策存在重复的,原则上按照“就高、不重复”执行;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政策作出相应调整。同时明确了本政策有效期为三年。
编辑:娄峰
审核:施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