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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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2965803/2023-9970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玄武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1-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玄武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法治政府;规范性文件;执法;街道;改革;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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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武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现将我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予以报告,请审示。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



    玄武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我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放管服”改革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服务”“苏政50条”线上专栏、线下专窗、12345专席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展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势,畅通惠企政策落实渠道,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在认真研究省、市改革要求精神的基础上,充分突出玄武工作实际和特点,印发《2020年玄武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从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和不见面审批四个方面确定了25条改革工作要点。通过创新体制机制,聚焦关键领域“放管服”改革,让“放管服”改革成为营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强有力抓手。

    二是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全科政务”改革。全区21个部门共376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充分委托,“一窗综合受理”的集成模式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常态化。2020年累计服务办事群众36787人次,综合满意率99.98%,审批提速率96.49%,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在“一窗综合受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设4个综合辅导窗口,将服务前移,主动指导帮助群众网上填报、准备材料,提高材料的准确性,线上申请通过率提高到了98%,线下窗口群众办事等待时间缩短50%以上。全区7个街道和58个社区实现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全覆盖,设置“一城通办”专项联络窗口13个,实现227项“一城通办”事项和62项“一区通办”“就近办”事项。在社区层面大力推进“帮办代办”服务,对有实际困难的办事群众,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将政务服务直接送到群众家门口,进一步打造精细化的社区服务。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市营商环境“两个100条”政策要求,制定并印发《玄武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推进法治为民实事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贯彻国家支持民营企业“新28条”,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成立“证照分离”工作小组,对照市政府确定的106个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出区级审批事项21项,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简化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并通过“双告知”信息系统向企业和相关部门发送办理通知及登记信息,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四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区成立“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信用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推动各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示范工作。2020年,全区14个执法部门已在江苏省平台归集联动监管信息38812条,其中执照和许可数据31070条,行政处罚和吊销数据874条,抽查检查结果6868条,有力推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联动监管。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全区企业年报率为89.9%,较去年大幅提升,将3728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移出815家,协助司法部门冻结28家失信企业股权,对外出具信用证明27份。着力清理多年未年报的“僵尸”企业,对551家企业启动批量吊销程序,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以区政府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各单位只作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制定《玄武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每年确定当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履行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程序,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予以发文公布,及时报备,报备审查率100%。区司法局对20余件各类文件进行了前置合法性审查,涵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征收等重要领域,政府文件质量大幅提升。

    二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区今年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清理范围和职责分工,按照“继续有效保留、修改、废止”三个层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同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证明事项审查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审查,并依照民法典精神、原则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进行清理。经清理决定,保留4件规范性文件,废止3件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规定将清理结果报市政府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玄武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区23家执法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了本单位的职权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决定(结果)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等行政执法信息。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较好地规范文字记录的同时,结合执法实际配置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做到案件办理全过程留痕、全过程可追溯。普遍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了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同时明确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

    二是有序推进街道集成改革。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要求,制定了《玄武区街道集成改革实施方案》《锁金村街道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玄武区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实施方案》《街道职能机构设置方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置方案》等方案,以调整重设街道职能机构为突破口,以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为主攻点,进一步将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力量下沉街道,真正对街道赋权赋能,做到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拟订《南京市玄武区赋予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南京市玄武区街道开展相对集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将14项许可服务类事项(许可类4项、服务类10项)和89项行政处罚类事项交由街道行使。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着力强化行政执法前置把关,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采用定期评查和专项评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案件集中评查活动,并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复议委员会委员、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各部门业务骨干等参与评查。今年以来,开展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专项案卷评查和全区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案卷23卷。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全年办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53件,优良率达100%。对在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问题整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努力提高12345政务热线办理质效。根据市12345政务热线新系统和新考核办法,及时对《玄武区政务热线工作绩效考评细则(试行)》进行修订重新印发,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对各部门进行量化考评。区政府共受理市12345平台派发工单89479件,办结70144件,市民各类诉求按时办结率100%,综合满意率95.14%。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五个落实”,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5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区政府及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均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了政府新闻发言人,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将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加强对区各部门、街道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建立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备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责任,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出庭应诉、未自觉履行人民法院裁判义务等执行出庭应诉制度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今年区政府作为应诉机关共参与行政诉讼案件4件,区政府无一例行政败诉案件,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在区法院、区信访局分别成立非诉讼服务分中心,组织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入社区网格,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日排查”制度。组织纠纷排查816次,受理调处矛盾纠纷8090件,调解成功8076件,调解成功率99.83%。全区无因调处不及时出现的纠纷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职能。为有效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区在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专门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畅通救济渠道。认真负责做好区政府应诉案件的代理工作,确保出庭应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办结8件,复议案件听证率100%,直接纠错5件,纠错率56%。今年以来市政府受理复议区政府的复议案件1件,并做出维持区政府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2020年,在上级指导、全区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单位的法治意识不足,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法制队伍、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创造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系统化、制度化的整体监督格局需进一步完善。

    (二)存在不足的原因

    究其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整体意识树立不牢固,管人管事的观念较浓,片面强调管理而忽视了服务,依法行政理念和依法治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水平不平衡,法制审核人员缺乏,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储备上还需进一步更新,法律业务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个别单位简单地认为监督就是查错纠偏,往往忽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另外,对监督惩处的刚性不强,对事处理的多,对人责任追究的少。

    三、落实第一责任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成法治政府,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玄武”持续发力。印发《玄武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从7个方面、26项具体任务,对全面贯彻落实《纲要》的组织保障、任务分解、责任单位、落实机制、完成标准等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按照要求,区政府每年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阶段性任务目标和落实步骤,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严格按照《纲要》的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我区每年一月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区政府部门每年一月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三)坚持尊法守法依法决策

    区政府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决策事项、标准、承办单位和时间,严格遵守法定权限,积极推进公众参与,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的法律论证。区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参与20余件重大合同和涉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内容涉及国有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合作等多个领域,有效防范了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新一轮“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区将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大力开展法治玄武、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全面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一)继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做好我区机构改革后机制体制建立健全工作,逐步释放改革“红利”。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街道集成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行政执法权下放。严格遵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许可目录清单、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清单等,积极推动隐性权力公开化、显性权力规范化、行使权力责任化,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统一协调。

    (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定期举办区政府和部门、街道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积极开展法治轮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依法行政的能力。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考察制度,突出法制机构干部培养和使用,推进政府法制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三)深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动态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快建设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积极接受司法监督,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贯彻落实司法决定。

        


        关联阅读:《玄武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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