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3-88261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1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玄武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评估;社会组织;玄武区;南京市;民政局;第三方机构;委员会;党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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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玄武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通知
区属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和南京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宁社管〔2023〕61号)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我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一、评估时间周期
2023年10月8日—2023年11月10日
二、评估对象
(一)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1、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且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取得2021年、2022年年度检查结论的;
2、2022年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或者2021年、2022年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2021年度、2022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未结束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不符合评估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评估机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同时取消初评成绩。
三、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实行综合评估,评估指标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依法办会)、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评估类型分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大类,其中社会团体包括行业性、学术性、专业类、联合性四类。
四、评估机构
(一)区民政局负责本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对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工作给予指导。
(二)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社会组织评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三)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工作以及对举报、退出评估的裁定。
(四)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参评社会组织的材料准备和业务培训;负责组织评估专家审阅材料和实地查看等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送区评估委员会。
五、评估程序
(一)参评申请。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请于2023年10月18日前递交《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反两面复印件;评估等级满2年申报更高等级的社会组织,还需提供原等级证书复印件。材料递交至南京市玄武区社创谷(玄武区苏宁大道8号徐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
(二)资格审查。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参评社会组织的参评资格。符合评估条件的列入评估范围,通知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初评及实地考察,并向不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发出不予受理的通知。
(三)专题培训。对列入评估范围的社会组织材料准备负责人,就评估材料收集、整理及归档装订进行培训。对抽选到的评估专家进行评估前培训。
(四)专家初审。参评社会组织于2023年10月31日前,按照要求,对照评估自评表,准备相关材料纸质版(需要装订),递交至南京市玄武区社创谷(玄武区苏宁大道8号徐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评估专家依据评估指标,对相关材料进行初评。
(五)实地考察。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指标,逐条考评并进行打分,给出初评意见。
(六)材料补充。参评的社会组织根据评估专家实地考察提出的要求,2023年11月5日前将补充材料递交至南京市玄武区社创谷(玄武区苏宁大道8号徐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
(七)确定等级。2023年11月10日前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第三方机构递交的专家初评意见进行终评,并将结果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同时向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发送评估等级通知书。
(八)发布公告。区民政局根据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论和公示结果,发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授予评估等级,并向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同时向获得3A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
六、评估材料
各类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评估指标、评估材料目录和材料装订要求,请登录“玄武区政府官网”(http://www.xwzf.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2023年度玄武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等材料”填写打印。
七、评估要求
(一)对于申报1A、2A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可以适当简化材料,申报3A级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装订材料。
(二)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不申请评估,或符合参评条件未参加评估的,定为无评估等级。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评估咨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圆圆83677073
王 琼17327787809
(二)申报书及材料接收
联系人:王 琼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社创谷(玄武区苏宁大道8号徐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17327787809
附件:2023年度玄武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等材料
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2日
编辑:王圆圆
审核:黄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