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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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2965803/2022-6675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6-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玄武区知识产权与质量标准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  号:    玄政办〔2022〕31号 关 键 词: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奖励;质量奖;知识产权服务;培育;质量信用;贡献奖;标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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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玄武区知识产权与质量标准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玄武区知识产权与质量标准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6


    玄武区知识产权与质量标准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宁委发〔20221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和质量强区建设,发挥知识产权和质量标准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玄武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以及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质量变革创新为动力,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和安全稳定,充分发挥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在强富美高新玄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标

    2022年,玄武积极打造知识产权要素更加活跃、专利密集型企业更加集聚、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明显的知识产权强区。全区发明专利授权量达3700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7200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万企有效注册商标企业数在全市领先,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及生物医药产业等重点产业链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在全省领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超过1.7亿元,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超过85%,知识产权在产业运用中的价值进一步体现。

    2022年,玄武加快构建立足自身特色的质量发展新格局,持续深化质量发展战略,积极放大标准建设成效,高标准推进质量品牌建设,促进企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强化质量意识,全区85%的规模以上企业、70%的中小微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信用A级企业数量较2021年实现翻番,质量信用AA级及以上等级企业数量稳步增加,江苏精品企业培育再出新成果,参与制定更多各级各类标准。发挥区长质量奖评选的引领提升作用,培育更多企业冲击更高级别质量奖。

    三、重点任务

    (一)激励知识产权发明创造。围绕区内高校院所优势学科领域、新型研发机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等重大创新载体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升级工程,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专利布局,产出一批高价值专利。对南京市优秀发明专利、优秀实用新型专利和优秀外观设计专利分别按照《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给予奖励。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对新增中国驰名商标,每件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区内企业、高校院所发明专利授权量、维持10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总量和增幅情况进行综合监测,择优分档给予奖励

    (二)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在高新园区布局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实现产业科学布局。对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导航和企业导航的单位,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支持。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密集度,支持鼓励高新园区创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推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标准化和产业化深度融合,增强园区内生发展动力。对新增的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水平,在产业重大原始创新、核心技术攻关、专利产品产业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等环节加大扶持力度。对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分别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和30万元支持。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奖励。促进地理标志培育,充分挖掘并积极扶持地理标志申报,对牵头组织申报地理标志的主体,根据其带动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成效,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支持。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立知识产权社会信用监督机制,设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推动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商标和专利代理机构违规挂证、非正常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监管,推动知识产权监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示范行业,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示范街区、示范行业,给予工作经费支持。支持知识产权保护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电商平台,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20万元支持。对已建成的市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实践基地,依据年度考核绩效,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对在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中获得胜诉或和解的在宁企事业单位,给予实际维权费50%、最高50万元补助。

    (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依托徐庄高新园区,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产业,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根据年度业务规模、完成质量综合考评,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培育有条件的服务机构、高校、领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交易、金融服务、维权诉讼等特色服务,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对已认定的平台和中心进行动态管理,按年度服务内容、数量、公益性、覆盖面等综合绩效评估,择优分档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运营资金支持。引入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汇聚知识产权优质服务资源。在知识产权贯标、项目申报、示范评选、规范专利申请等工作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专业服务能力。强化街道(园区)、创业中心知识产权服务功能,设立知识产权基层服务工作站,实现知识产权服务全覆盖,根据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相关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街道(园区)进行综合排名并给予相应工作经费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进行战略合作,对重点企业培育库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和保险业务的企业给予支持。

    (五)营造知识产权良好环境。以南京市高校院所和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为依托,充分发挥区内知识产权研究院、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智库的作用,合作开设培训课程,制定年度知识产权培训目标和任务,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复合型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优秀活动评比和相应奖励。探索设立企业知识产权官,从源头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对承担知识产权培训任务的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每年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补助。开展玄武区知识产权工作突出贡献奖评选,对获评的团队、专家人才、企业专员给予奖励,其中团队可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个人可给予最高2000元奖励。

    (六)做强玄武特色质量品牌。聚焦重点产业链发展,优选潜力大、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管理体系提升行动,量身定制个性化质量管理体系,精心服务,培育壮大。优化完善质量奖梯度培育、创建和评价机制及质量标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围绕重点产业链,评选一批管理卓越、技术水平高、品牌响亮、竞争力强的优质企业,将区长质量奖打造成为玄武质量品牌形象。建立质量奖梯度培育库,整合各级质量激励优势资源,梯级推进争创更高层级质量奖项。对每个首次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支持。对每个首次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支持。对每个首次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和5万元的支持,对每个首次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称号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和1万元支持。对每个获得区长质量奖的组织,给予20万元支持,对每个获得区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给予5万元支持。

    (七)加快江苏精品品牌培育。为企业做好精准培育、辅导和服务,引导和帮助企业便利快捷地实施江苏精品认证,继续做好江苏精品认证管理办法、评价制度、标准体系等的宣传推进工作,鼓励和动员更多企业参与江苏精品认证,在全区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质量等级优、品牌形象好、发展潜力大的产品和服务,争创江苏精品品牌。对首次通过江苏精品认证的企业,在工作费用方面给予支持。

    (八)推动质量信用等级认定。加大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相关工作宣传、培训和辅导帮扶,鼓励激励更多企业参与质量信用等级认定工作,建设质量信用等级认定培育库。对每个通过AAA级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对通过江苏省质量信用等级AA级认定的企业,在工作费用方面给予支持。

    (九)支持产业技术标准研制。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参与标准建设。主导制定产业技术国际标准,每项标准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主导修订产业技术国际标准的,每项标准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主导制定产业技术国家标准的,每项标准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主导修订产业技术国家标准的,每项标准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新获准承担ISOIEC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支持;新获准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省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对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每个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通过验收且成绩优良的主导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含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按国家级、省市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支持。对符合主导产业领跑者企业标准,每个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

    对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组织奖的项目,市每项配套奖励50万元;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二等奖的项目,市每项配套奖励30万元;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三等奖的项目,市每项配套奖励20万元。

    对获江苏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组织奖的项目,市每项配套奖励20万元;获江苏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二等奖的项目,市每项配套奖励10万元;获江苏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三等奖的项目,市每项配套奖励5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区工作开展;加快街道(园区)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区工作机制建设;加强成员单位间的横向联动,逐步在全区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激励引导。树立以鼓励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为鲜明导向的激励评价体系,重点对在新增发明专利量、有效发明拥有量、高价值发明专利量和各级质量奖、标准建设等方面工作突出的单位和团队,分别给予奖励。对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服务、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一定奖励或补助。

    (三)规范资金管理。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激励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区建设。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与省市资金统筹规范使用。受理日期以具体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同区财政局,统筹负责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各街道(园区)协助进行辖区内奖补企业资格审核,并负责相应奖补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对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并追回奖励资金。

    五、附则

    本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编辑:熊伟

        审核:李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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