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2-12778 | 主题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组配分类: | 图解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01-2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玄武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图表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婴幼儿;服务设施;托育机构;规划;街道;玄武区;意见稿;反馈;合法性;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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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图表解读
起草背景 | 根据国家住建部2019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健委关于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公益化指导、普惠性服务、社会化运营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推动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规范发展,我委牵头起草了《玄武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
起草过程 | 2021年3月以来,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研究并起草了《玄武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1年9月,通过OA向区发改委、区建设局、等5个相关部门及街道征求了意见,其中4个部门及街道反馈无意见,1个部门反馈意见合计2条。对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委均逐条进行讨论、研究,与该部门再次沟通,最终未采纳2条。2021年11月6日,我委法律顾问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12月21日,区司法局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均无意见。 |
主要内容 | 第一部分“原则目标”:根据人口、空间等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婴幼儿托育机构、社区亲子室、区(街)婴幼儿发展指导中心。按照每3-5万人口居住社区范围,配建至少一个婴幼儿托育机构,实现全面覆盖。经过3-5年,每个街道或半径1公里范围内至少建有一个婴幼儿普惠托育机构。 第二部分“具体任务”:新建地区配建幼儿园或规划建设居住社区级综合服务中心时,应同步配建、验收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空间,每个托育机构不低于500平方米。新建社区配建1个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亲子室;每街道配建1个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指导站;区级配建1个面积1000-2000平方米的指导中心。实现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满足居民15分钟服务圈需求。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纳入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先予以保障;在城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中,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在老旧城区改造中,同步规划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明确配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优先考虑设置普惠托育机构。加大普惠托育机构扶持力度,房租可适当减免。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跟踪指导等3个方面提出要求。 第四部分“适用范围”:《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
关联阅读:关于转发《玄武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