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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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2965803/2021-11568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解读材料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玄武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1-09-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玄武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承诺制;清单;工作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司法局;工作;办事指南;格式文本;工作目标;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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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武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以下简称《市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玄武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贯彻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减证便民”,指导协调推动我区各行政机关落实相关改革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要求,组织着手起草《工作方案》。一是及时梳理区级第一批清单。对照省《实施方案》所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以下简称省级第一批清单)梳理出区级第一批清单(26项)。二是召开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座谈会,交流在实际操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经验。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初稿,并向区各执法单位征求意见,对各部门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逐条梳理研究采纳吸收。在汇总、研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方案》进行研究讨论,会后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区《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确定工作目标。明确通过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工作目标。二是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清单化管理、配套制度、分类核查、信用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等方面内容。确定区级第一批26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按照区级第一批清单落实相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并向社会公示目录清单、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告知书和承诺书格式文本等,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强化工作要求。工作方案要求区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并做好宣传引导、探索创新等方面工作。

    四、特色亮点

    (一)落实动态调整机制。省《实施方案》编制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第一批证明事项清单,后续还将编制第二批清单。为此,区工作方案要求规范清单化管理,并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区各部门对照省级清单梳理市级第一批清单,向社会公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证明事项目录及配套规程、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二是区各部门依照职责和本系统要求做好后续清单的落实工作;三是编制省级清单外增加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经市司法局进行审核后,由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告知承诺制对企业群众来讲是方便,对行政机关来讲是责任。风险防控是担当责任的重要抓手,区工作方案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明确了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和公示核查的具体工作要求,尤其是增强部门协同开展承诺核查的实效。

    (三)强化考核监督工作。区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协调指导做好推进落实。一方面建立司法行政、政务服务、政务数据、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单位共同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另一方面要求各部门定期向区司法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强化内部考核监督,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关联阅读:1、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玄武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玄武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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