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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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2965803/2020-0002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11-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深化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玄政办〔2019〕81号 关 键 词:    牵头单位;网格;街道;责任单位;执法单位;司法局;权力部门;清单;执法体制改革;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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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化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深化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24


    关于深化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深度对接全区社会治理一体化改革,根据《玄武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初步方案》及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区级层面

    1.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梳理拟订第二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与其相关的行政强制权清单,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关联度高、简单易操作的区级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交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原权力部门应当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清单具体内容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行政执法单位依据全省“三级四同”规定的权力事项协商确定,经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汇总后,按程序报批。(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相关行政执法单位

    2. 优化规范执法流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并优化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执法流程,规范调查取证、询问谈话、听证、文书制作等各项程序,提高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水平。将规范化执法流程制作成“执法宝典”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检查APP,提高执法队员工作效率。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开展法律及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业务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行政执法单位

    3. 整合区级执法队伍。继续保留4支区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执法队伍,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卫生监督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分别受主管部门委托行使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权,主管部门不再行使,确保“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行使区城管局和其他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权。(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人社局

    4. 建立执法信息双向推送机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相对集中权力事项的行政执法,原权力部门负责相对集中权力事项的行业监管。相对集中的权力事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后,应当及时将执法信息向原权力部门推送,由原权力部门进行跟踪监管;原权力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当及时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推送,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行政执法。(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相关行政执法单位

    5. 建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作为综合行政执法议事协调机构,实施案件派遣、力量调度和执法联动,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行政执法相关情况,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明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为副召集人,加强改革工作的高位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及时通报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各行政执法单位

    二、街道层面

    6. 建立街道统一调度指挥协调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街道延伸下沉,强化街道的统一调度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分局等执法力量由街道统一指挥协调,负责辖区内各自领域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7. 建立街道赋权清单。按照专业要求度适宜、面广量大、与民生密切相关等原则,梳理并按程序报批街道赋权清单,由街道内设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街道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清单批复后,原权力部门要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按照谁移交、谁指导”“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行政处罚权授得准、接得住、管得好。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区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道

    8. “人网合一”网格共治。将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市场监管分局相关人员、城管协管员统筹纳入社会治理一体化网格,与社工等现有网格员按职责联合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检查权,加快实现“人网合一”。梳理制定网格员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共性清单”和“专业清单”,依据清单进行检查和执法。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9. 优化完善处置流程。丰富完善综合执法APP检查事项,制定网格员执法检查目录清单,实现不同执法对象对应的检查内容全覆盖。丰富区级指挥中心功能,各行政执法单位原则上派员进驻。网格员日常执法工作中,将发现的违法行为或线索苗头上传到区级指挥中心备案。能够通过批评教育、口头制止等方式解决的,由网格员即时处置并上传处理情况,案件终结;无法通过自处理方式解决的,将案件推送至区级指挥中心,各行政执法单位现场认领后派出执法力量实施行政执法,网格员对区级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有义务予以配合,案件终结。将综合行政执法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息中心、各街道

    10. 完善执法考核机制。加强网格员管理、考核,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各类网格员按照AB角协同工作,对本网格内发现的问题共同承担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中抽查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推送给各街道。街道对推送给区级部门处理的案件执法过程、时限和结果进行监督考核,确保部门履职尽责,监督考核结果定期向全区通报。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民政局、区文明办、各街道


    相关文件:《关于深化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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