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 网站支持IPv6
  • 首页 > 互动交流 > 知识库 > 就业
    南京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上调45元/月
    发布日期:2024-07-30 17:05 浏览次数:加载中...... 信息来源:南京日报 字体:[ ]

    南报网讯(记者 余梦娇) 7月27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自2024年7月1日起,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1050元/月调整为1080元/月,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也由1575元/月上调至1620元/月。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4年7月起执行,在领失业金人员月发放标准低于1620元的,统一按1620元计发。


    Copyright 2016-2020 Xuanwu Nanjing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29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1020031

    苏ICP备050096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