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结果】拟列入《玄武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单》(古井类)地名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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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民政局根据《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号)文件要求,经申报、汇总、整理,遴选出拟列入《玄武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单》的两座古井类地名,于2025年7月17日至7月22日,进行了网上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 截至7月22日,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对意见,并按规定将公示无异议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单列入《玄武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玄武区民政局 2025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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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