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玄武区促进江苏绿色低碳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支持政策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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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推动玄武区绿色低碳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江苏绿色低碳服务业集聚区,现将《关于玄武区促进江苏绿色低碳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支持政策》进行公示(附件),公示期:2025年1月31日-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向玄武区发改委提出。 1.拨打联系电话:025—83687705。 2.登录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在线发送。 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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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