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确定玄武区主要街道、重点地区、摊点疏导点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区域范围》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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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1 月12 日,《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 月1 日起施行。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通知》(苏建城管〔2023〕57号)要求,各区“确定公布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范围,经营疏导点和允许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区域” 在5月1日前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现玄武区城市管理局研究草拟了第一批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 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范围 主要街道7条:1.中山东路(中山门至中山路)、2.长江路(汉府街至中山路)、3.北京东路(龙蟠中路至鼓楼广场)、4.中山路(中山东路至鼓楼广场)、5.中央路(鼓楼广场至中央门立交)、6.龙蟠中路(中山东路至北京东路)7.玄武大道(新庄立交至东杨坊立交)。 重点地区3个:1.环玄武湖地区(昆仑路-神武路-中央路以东、龙蟠路以西、龙蟠路以南、北京东路-鸡鸣寺路-台城路以北)、2.环火车站地区(黄家圩路以东-红山路以西-红山南路以南-龙蟠路北)、3.环总统府地区(太平北路以东-东箭道西-长江后街以南-长江路以北)。 二、摊点疏导点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区域 摊点疏导点1个:丹凤街卫巷段至大石桥段道路东侧。 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区域3个:1912街区红线范围内、金陵STYLE浪漫中心红线范围内、大行宫广场范围内。 三、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 四、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地址:玄武区城市管理局(珠江路683号),邮编:210018; (二)电子邮件:1687693118@qq.com; (三)电话传真:025-83681938。 (四)登录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 联系人:王莫非 联系电话:025-83681938 玄武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征集结果:《<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确定玄武区主要街道、重点地区、摊点疏导点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区域范围》征集意见的情况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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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