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十二五” > 行动计划及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老年人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新形势,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生活需求,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老年人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14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13〕33号)和《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性
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老年人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体育事业特别是群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80653人,约占户籍人口的15.74%。近年来,虽然我区老年人体育事业有了显著发展,但与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需求相比,我区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发展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让老年人健康、幸福地享受晚年,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实现“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重要途径。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关心、热情支持老年人体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推动我区老年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积极做好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
区老年人体育协会是为老年人身心健康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区老年人体协的组织建设工作,特别是在2013年的换届选举中,推选了热心老年人体育工作、有一定影响力的有关区领导担任区老年体协主席和名誉主席,聘用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日常事务,有效保障了协会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街道层面,老年体协由街道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席,体育干事担任秘书长;在社区(居委会)层面,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老年体协主席。目前,全区老年体协三级组织网络已基本建立。下一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继续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开展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全社会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支持,努力使老年体协有组织、有场地、有经费、有骨干、有活动、有制度,最大程度地满足全区老年人的体育生活需求。
三、积极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条件
区财政要将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所需经费列入体育支出中,并随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全民健身经费适当向老年人体育倾斜。鼓励社会力量捐助老年人体育事业,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
同时,在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过程中,要重视建设老年人健身的场地设施。有条件的街道要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鼓励具有开放条件的机关部门、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馆)优先向老年人开放。
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区、街道老年体协要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文体结合、科学健身的原则,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的体育活动,推动老年人日常体育健身的科学化、经常化、生活化。要利用全民健身日、老人节和传统节假日,组织举办有影响、有特色的老年人体育健身展示活动,发挥大型活动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把老年人体育节打造成品牌活动,使其成为老年人切磋技艺、交流感情、享受快乐的平台。积极推出简单易学、适合老年人锻炼的体育健身项目,推广和普及科学文明的健身方法。
五、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
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和“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工作方针,把老年人体育工作与老龄事业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推进老年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区体育行政部门要把老年人体育工作作为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群众体育工作考核。各街道办事处要把老年人体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长效化管理。要大力宣传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教育,努力形成关心老年人身心健康、支持老年人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