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
编 号: | DH010025072705475 |
受理日期: | 2025-07-27 |
内 容: |
玄武区玄武门街道中央路278号1栋1单元,市民在楼道里放了没有电池的电动车,社区用栏杆把电动车隔在里面 |
回复内容 |
办结日期: | 2025-07-31 |
处理部门: | 玄武区人民政府玄武门街道办事处 |
领导批示: |
回复内容: |
您好,玄武门街道12345工作人员于2025-07-31 09:15:04通过现场方式联系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玄武门街道核实,现答复如下:社区已联系中央路278号1栋产权单位原江苏省军区第二招待所负责人,负责人同意安装楼道围档。7月28日工作人员已将您的车辆拿出。7月30日上午廖家巷社区工作人员与产权单位负责人到您家,上门解释了相关情况。感谢您的理解!(附现场照片) |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信息中心
苏ICP 备 0500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