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
编 号: | DH010025041103569 |
受理日期: | 2025-04-11 |
内 容: |
玄武区板仓街9号B7栋4楼吨璞云社(茶社),投诉没有任何消防安全措施,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
回复内容 |
办结日期: | 2025-04-16 |
处理部门: | 玄武区人民政府锁金村街道办事处 |
领导批示: |
回复内容: |
您好,锁金村街道2025年4月15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您;关于您反馈的吨噗云社,没有消防措施的问题,经核实该场所有室外消防栓,室内配备2个灭火器,已告知负责人至少要保证有8个合格灭火器,场所负责人已在联系购买配备,我街道会督促其整改到位。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信息中心
苏ICP 备 0500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