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南京市八部门《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投诉举报 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精神,区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多项落实举措,持续推进行政复议法治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
精准甄别分类,严把复议审查关口。严格执行“总量50次、本市1年10次、7天3次”的判定标准,对照“消费者身份实质审查三要件”——即购买目的是否符合生活消费需要、投诉频次是否超出合理范围、索赔主张是否背离实际损失,通过多特征交叉综合研判,区分群众正当维权行为与以牟利为目的的恶意复议、滥用权利行为。
规范案件办理,统一案件树立尺度。严格区分合理维权与滥用权利牟利行为,统一类案审理标准,推行“要素式审查+标准化文书”模式,将“是否具备申请人主体资格”“行政机关履职判断”等关键环节的审查标准化,从源头做好分类把关,提升处置效率,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定企业经营预期,防范以赔息诉、以罚代调等问题。
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基层执法责任。建立复议案件复盘研判机制,重点梳理涉企复议、恶意牟利性复议案件,提倡执法部门针对投诉高发行业出台经营合规指引,支持企业主动防范恶意牟利索赔行为,依法拒绝无理索赔,鼓励通过报案、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业务培训,规范基层执法的程序运行、证据固定、法律适用及裁量标准,从源头减少因程序瑕疵、处置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压缩牟利性投诉举报的滋生空间。
健全协同机制,凝聚综合治理合力。主动对接市场监管、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综合治理机制,依托大数据分析快速识别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等妨害企业正常经营、浪费行政资源、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及时采取复议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等措施并发出预警,严厉规制恶意维权行为,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6年以来,新收涉企投诉举报类行政复议99件,经综合研判,对确认为牟利性投诉举报的49件复议申请,依法做出不予受理、驳回复议申请决定,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应对恶意举报的额外负担。
编辑:李璘
审核:严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