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住房保障中心完成了我区三季度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本次发放保障家庭共210户,合计金额约43.26万元。
《南京市发放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要求,租赁补贴保障家庭需每年进行年审,年审符合条件方可按标准发放补贴。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将租赁补贴发放到位,区住房保障中心国庆前便积极与区民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协调沟通、开始各项审核工作,同时提前向市、区财政局申请拨款,协调银行完成资金发放。
下一步,区住房保障中心将继续提质增效,全力做好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
编辑:宋刚
审核: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