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职能优势,凝聚公益保护合力,4月29日,玄武区检察院与玄武区审计局联合会签《关于贯彻落实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红,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史文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江舜治副检察长,凃纯静副局长代表双方单位共同签署《实施细则》,明确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重点在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协作配合,并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相互支持、线索移送、联席会议、业务交流、联合督查、日常联络等八项工作机制。
史文广表示,一是深刻认识协作意义。审计监督涵盖的领域与检察公益诉讼领域高度契合,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也需要检察机关助力,双方各有专业优势,通力合作能够更好地提升监督效能。二要提升协作质效。秉持同向发力、合作共赢的理念,与检察机关共同聚焦相关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三要推动协作落地落实。推动审计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贯通、专业贯通和执法贯通,开展问题线索研判、移送和反馈,积极推动和落实检审协作实施细则。
余红强调,法律监督、审计监督都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审双方职能分工虽有不同,但根本目标一致。一是凝聚新共识。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务实举措。区检察院要主动加强与审计机关的沟通协作、衔接配合,互通有无、互相支持,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开创新工作局面。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是高质量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检察机关要在相关领域案件的办理中主动争取审计“外脑”专业支持,共同构建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三是共创新成果。要进一步丰富协作方式,加强学习交流,主动配合监督,不断拓展协作领域,创新协作方式方法,将贯通协作推向新的阶段、新的水平。
会前,区审计局同志参观区检察院办案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政治忠诚教育馆等场所。会后,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编辑:刘松茂
审核:韩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