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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04-11 发布单位: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上旬至9月上旬,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2日,巡察组向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巡察反馈会议后,2023年11月25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召集领导班子成员主持召开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深刻领会中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2023年12月20日,区法院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逐一研究分析,仔细查找原因,明确努力方向。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院党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8次,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区法院成立了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同志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下设4个整改专项小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多次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区纪委监委提出的意见,研究制定了《中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巡察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及完成时限。整改过程中,形成了党组书记总体把关、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跟踪督导,各部门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全员参与、集体研究、共同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整改过程中,区法院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深入查找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着力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中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3项制度,另有多项制度目前尚在制定或完善中。院党组坚持举一反三查找存在问题,努力解决自身在政治站位、履职能力、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不断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充分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三会一课”、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2)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挑大梁、勇登攀、走在前”贯穿始终,建立专题领学、现场教学、交流研学、实践导学“四位一体”学习模式,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全面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2023年12月,在省委第一巡回督导组调研指导南京政法系统主题教育专题座谈会上汇报“‘四个坚持’推动主题教育走实见效”做法,受到高度肯定。

(3)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检查指导,2023年底对各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学习台账、学习笔记进行全面检查,指出问题不足,督促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跟踪督导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参与所在支部的学习,实时掌握支部的学习情况,把握支部贯彻落实进度,做好督促提醒以及查漏补缺工作。

2.关于“学习氛围不浓厚”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并认真执行,根据学习需要吸收中层干部参加,要求中层干部积极主动参加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7次、交流发言14人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一把手”以“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玄武新实践”为题,为全院党员和干警讲授专题党课,各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员讲授专题党课8次,以“关键少数”带动学习热潮。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领导领学、专家导学、中层跟学、交流互学等方式,开展不同层面不同类别的学习教育。制定非党员干警学习计划,要求非党员干警主动参加集体学习,引导非党员干警积极开展个人学习。制定区法院2023-2024年度党员冬训工作方案,明确冬训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拟围绕5个专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机关党委每月进行党建工作提示,把学习情况作为党建工作重要抓手和考核内容,纳入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各党支部和党员抓紧抓实理论学习。

(3)综合运用理论学习“三大课堂”,以“巡回课堂”扩面提质,分批次安排党员参观践学,指派法官英模巡回讲述办案故事传播正能量,组织党员志愿服务团队开展理论宣讲;以“调研课堂”破题解难,院领导下基层、微调研,摸清问题、提实对策、推动发展;以“实践课堂”检验练兵,建立“园区政法网格员”团队,入驻“一区五园”,实现“点对点”精准服务、联合纾困,被市法院宣传推广。

(4)持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依托“明镜高‘玄’”政治忠诚教育馆、“一支部一品牌”展示区等党建阵地浓厚学习氛围,利用“宁法每月一讲”“宁法半月谈”“玄法青年沙龙”等平台拓展学习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

(5)激发青年党员潜力,延伸团支部、青年文明号等青年阵地,依托“玄法青年沙龙”品牌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统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廉政教育等内容的学习,以互学互鉴研讨、“青言青语”宣讲、联学联建交流等形式展现善思善为、知行合一的青春奋进姿态,获评全省法院青年理论学习示范小组,系全市基层法院唯一。

3.关于“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挑大梁、勇登攀、走在前”大讨论8次,“学思想·我来讲”活动24次,进行“交流式”学习,通过参观大金山国防园、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等方式开展“沉浸式”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平台进行“指尖上”学习,针对行动不便老党员组织“上门式”送学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参与区委区级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测试,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效,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2)进一步探索学习成效转化方式,开展“1+6为群众办实事品牌提升年”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和畅融快绿新”六大实事项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健全府院联动协调、区域司法协作机制,与上级法院共建拓展生态法治文化阵地,与区检察院共建全方位深度合作机制,与区工商联、街道合作共建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和“玄商e调”工作机制,与学校共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学习成果转化提供丰富的实践平台,提高学用转化效率。研究制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方案,初步构建“融入一个中心、依托两个阵地、推进三个工程、用好四个平台”的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受到市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3)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贯彻落实《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关于在全院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班子成员带头领题,以微调研、一线调研推动寻策问计、破题解难,强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难题、推动发展的“金钥匙”。各党支部深入一线听民意、访民情、提建议,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险公司开展调研,针对类案审理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发出司法建议8条;至句容市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调研,推动问题共研、发展共谋;至物业管理公司开展“联合体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了解劳动争议症结。2023年11月以来,开展民情访谈、体验式调研、微调研9次,发现问题8个,提出解决措施12项,1篇决策参考报告获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批示肯定。启动2024年度微调研工程,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围绕群众关切的问题、理论学习的热点,报送调研课题,截至2月初已征集涉公民信息保护、金融营商环境等微调研课题10个,并针对课题内容组织讨论交流。

4.关于“个别干警宗旨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执行局以案为鉴,通过教育培训、自查自纠、接受监督等方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周例会、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并就深刻汲取教训、提升司法作风开展交流讨论,教育引导全体执行干警深刻认识到漠视群众利益、推诿不负责等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以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等方式,针对全体执行干警开展司法作风全面排查整改;通过执行局长集中接待日、政法网格员“进网入格”听民意、信访投诉等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贯彻落实“有信必复”要求,专人办理12345政务热线工单、12368诉讼服务平台诉求,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冷硬横推”等问题,高度重视、迅速核查、认真解决。通过主动检查、信访举报等途径全面排查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推诿不负责等司法作风问题,对问题查实的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3)以理想信念教育、谈心谈话等形式全面加强干警宗旨意识,深入开展“1+6为群众办实事品牌提升年”专项活动,包干制推进“和畅融快绿新”六大实事项目,拟于2024年开展“1+6为群众办实事品牌深化年”专项行动,瞄准“一流管理、一流质效、一流品牌、一流形象”目标,推出更多为民实事,引导干警在实践中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5. 关于“一线人员司法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1)健全作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部署、落实、检查的机制,强化问题发现、反馈、整改、监督、考评、奖惩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召开司法作风建设推进会议2次,通报存在的司法作风不规范问题,加强作风建设部署。将司法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作为主题教育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解剖式调研,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党组书记、院长在党组会、新晋科级干部及初任法官任前集体谈话、2024年工作务虚会上多次对作风建设提出要求。

(2)持续开展“优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和司法作风建设攻坚行动,针对庭审、诉讼服务、裁判文书制作上网、办公秩序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分别设立四个司法作风集中整治检查组,采用现场督查、随机抽查、网上调看等方式常态化地开展审务督察,定期发布问题通报,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司法作风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通报批评,之前被上级法院通报的着装不规范、超期归档、超期移送等问题整改成效较为明显。

(3)以全院大会、“三会一课”、部门例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和司法礼仪教育,引导干警及时自查自纠不规范的司法行为,确保教育无死角、有深度、增实效。院领导分别召集分管部门全体干警,传达近期作风通报,要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切实认识到司法作风的重要性以及司法作风不实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结合各庭室工作实际对司法作风规范各方面提出详细要求。

6. 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紧不实”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院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2023年12月25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分析研判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总结归纳经验做法,重点查摆问题不足,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安排。

(2)确定部门党务廉政专员14名,建立联络群,加强培训,召开部门党务廉政专员会议2次,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司法作风建设新要求新部署,指导部门党务廉政专员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规定”督促填报等工作。

(3)落实《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按照人员性质和岗位职能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政治部、督察室组织对职级晋升、岗位调动的干警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对新入职的聘用制人员进行入职前谈话与廉政提醒。对存在司法作风不规范问题的人员进行全院通报,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全省法院警示教育大会,集体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会后,各党支部分别组织支部党员和干警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交流心得体会。每周五向全院干警发送一条廉政短信,重大节假日前提前转发中央和省市区纪委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廉洁过节。

7.关于“‘一岗双责’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工作突出位置,摒除“老好人”思想,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积极运用谈心谈话机制,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从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源头预防、严格执纪问责等方面强化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进一步督促中层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落实“一岗双责”。

(3)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依法依规追究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领导责任,通过倒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8.关于“派驻监督覆盖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及法院相关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及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约谈的范围和内容。主动参与法院组织的重大活动,列席法院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融入法院各项工作,多角度开展监督。

9.关于“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提醒批评等方式红脸出汗,切实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2)开展新晋科级干部及初任法官任前集体谈话,要求新晋科级干部及初任法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永葆清廉正气本色。

(3)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各部门组织全体干警及聘用制人员对照工作方案和整治重点进行自查填报,根据个人自查情况对本部门2021年以来财务报销情况等进行梳理排查;行装科牵头排查接待费、会议费、工作餐费、食堂支出等事项,政治部牵头排查培训费,机关党委牵头排查工会经费、党员活动经费等事项,未发现存在违规吃喝问题。

(4)开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大督查。全面排查“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建立健全“月报告”“季研判”“零报告约谈”等机制,对制度落实较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整理汇编“三个规定”学习资料,以全院大会、“三会一课”、庭务会、专项培训、谈心谈话等形式开展教育培训;结合主题教育突出问题检视整改,整治学习不透彻、填报不积极等问题,“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进一步贯彻落实。

10.关于“党组集体决策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了解掌握党组会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党组会的决策和执行等相关要求。

(2)会前注重做好前期酝酿工作,会议议题提前预告与会人员,给与会人员更多时间进行准备和调研。除特殊情况外,会议不临时增加议题。有关部门提前做好调研工作,提出研究事项的初步建议,作为会议研究的参考意见。

(3)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暂缓提请党组研究,进一步深入调研,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避免多次上会久拖不决。

(4)加强对会议决议落实的全过程监督和持续跟踪问效,根据决议落实时限定期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5)修订了《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院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流程。

11.关于“‘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贯彻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凡涉及全院问题、干部推荐任免、重大经费支出、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坚持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杜绝出现“一言堂”现象。

(2)规范会议记录,确保完整、真实反映会议内容。

1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内容界定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修订了《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对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和监管规则,将需院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细化为:年度经费预算及上年度预算执行相关情况、年初未列入预算和超预算的项目支出、一次性五万元以上的支出、大宗资产的购置及处置、大宗服务采购事项、涉及职工福利待遇的重大事项等六项。

13.关于“职能职责不清晰”问题的整改

针对“要求单独设立司法行政装备科并明确其职能,但目前仍与综合办公室存在人员、职能交叉”的问题,严格落实“三定”规定相关要求,明确划分司法行政装备科与综合办公室的职能和人员,目前两个部门已经合理划分完毕,正常各自履行职能。

14.关于“关心关爱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优化部门职能和人员结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减轻了干警的工作压力。加强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密切关注干警工作、家庭与生活,如遇干警身体不适、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送去组织上的关怀。

(2)组织全体在职及退休干警、干警家属开展“龙腾辞旧岁 玄‘舞’逐新程”迎新春系列活动,以做手工、写春联、画糖画、包饺子、文艺晚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展现了团结奋进、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多姿多彩的法院文化生活。邀请医生来院为干警解读体检报告,邀请心理专家来院辅导,正确引导干警舒解心理压力,帮助干警劳逸结合、释放压力。

(3)持续开展“全面争先赛业绩 矢志一流促发展”竞赛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办案之星”“辅助之星”“保障之星”评选活动,并将竞赛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作为评优评奖、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全院干警团结奋进、争先创优。

15. 关于“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围绕主体责任清单,深化“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思路,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对法院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院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工作,构建“党建+”互动融合模式,找准党建工作引领和服务执法办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解决党建与审判工作相互脱节问题。

(2)在创新创优“一支部一品牌”上下功夫,创建了8个内涵丰富、特色明显的支部品牌,召开“一支部一品牌”评审会,验收品牌创建成果,投票评选出“红色引领 五心诉服”“和合紫金·忠诚护法”“益‘企’向未来”“红·优政务”四个优秀支部品牌。在法院大楼一楼设立“一支部一品牌”展示区,在院微信公众号上推出“一支部一品牌”专栏,充分展示“党建+业务”融合成果。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区法院领导班子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和省市区实施细则,严格对照《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坚持发扬民主、开门纳谏,采取个别访谈、集体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在全面梳理问题的基础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并报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把关。“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严格审核把关,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内容重点审核,要求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防止出现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作风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

(3)会议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邀请上级党组织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落实;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时,及时向所在组织的党员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组织生活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17.关于“指导机关党支部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肃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质量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听取各支部书记围绕2023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对各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机关党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充分肯定成效,切实指出不足,党组书记就2024年全院党建工作作出部署。

(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台账管理,保证会议记录全面无遗漏,对请假未参加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的党员严格落实补课制度,将学习资料文件点对点发送到位,积极组织撰写学习心得。

(3)每季度对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023年底对各支部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各支部的相关会议记录及台账进行查阅,将落实情况作为年底党建工作考核依据。

18. 关于“对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1)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不断强化对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

(2)党组每月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会议督促整改进展,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按时序进度完成。

(3)2024年2月20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梳理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整改进展,确定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和已基本完成整改但仍需继续推进的问题,无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19. 关于“整改责任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确定整改措施,分别明确牵头院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取得明显成效时限、整改落实到位时限,一体推进整改落实。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2)压紧压实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以党组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下一步举措,做到对巡察整改落实底数清、情况明。领导班子成员如有调整,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梳理形成交接清单,离任者和接任者分别签字确认,全面交接整改事项,持续落实整改责任。

(3)2024年1月17日,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各班子成员均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剖析材料逐一把关。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把“三结对三结合”大走访活动作为全面了解辖区营商环境、市场开放程度、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抓手,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你来说与我来问相结合、点对点与面对面相结合,“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企业家进法院”活动,全面走访辖区企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调研区域经济和企业经营状况,谋划研究解决对策。

(2)深化诉源治理工作,以团队入驻方式对接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整合诉调对接、在线庭审等多元功能,在街道、社区设立“融合法庭”,目前已在玄武湖街道、红山街道搭建完成,并实质开展线上联动家事纠纷调解培训一次;新街口街道硬件设施已经到位,仙居雅苑社区正在试点建设社区矛调工作站,融合法庭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目前本院已有基层治理单位8家,均已实质开展案件分流工作。制作“江苏微解纷”宣传单,由政法网格员在进网入格时宣传派发,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整合“玄商e调”涉企纠纷调解一体化平台功能,成功化解1152件商事纠纷。贯彻落实最高院二号司法建议精神,开展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包括约谈重点涉诉金融机构、走进银行开展普法宣讲、发送司法建议,有效防范金融纠纷产生。

(3)切实推动《关于全力保障“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行先试区”建设的十项司法措施》做实做细,分解任务清单、部门定期反馈、研判落实效果。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2023年12月,召开玄武法院2021-2023年“执破融合”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扩大“执破融合”改革工作的社会影响。召开玄武区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联席会议,与玄武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公益强制清算工作推进会,联合签署《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绿头鸭”工作法,推进“格内+格外”政法网格员工作机制建设,草拟《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政法网格员”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落实“矛盾联合排查、纠纷联动化解、法治联手宣传”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网格员“善治为民优服务、护航发展比贡献”活动、玄武区政法网格员“集中见面、组团服务”专项行动等,组织全院政法网格员常态化深入网格开展法治宣传、纠纷调处、防范风险、民生实事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3年第四季度有两起案例入选全市政法网格员工作季度优秀案例。

(5)与徐庄软件园积极对接,加强与高新企业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园区政法网格员”作用,联合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机构共同为辖区内生物医药企业提供精细化法律体检,根据企业需求进行点对点式回访,总结行业共性问题,形成知识产权体检报告,为企业提供法律提示,护航企业创新发展。与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成立专项调解工作组,在徐庄高新区某贸易企业与某国际著名家电品牌企业因商标和商号权利冲突产生纠纷案件中,提前介入引导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在诉前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协同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徐庄分中心主动送法上门,走访企业并详细释明法律程序,讲解支持政策,形成了园区政法网格员发挥司法能动性,保障企业在境外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推动国产商标走向国际的先例,该案例被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广宣传。

下一步举措:

(1)出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政法网格员”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建立健全“格内+格外”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在基层、纠纷化解在基层、成效凸显在基层,助力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2)结合园区政法网格员、南师大/南理工研究生工作站等机制,以走访企业、巡回开庭、引入学生参与知识产权诉前调解工作等方式,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实体化运作。

(3)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司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文件,为产业创新、合规建设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司法保障。

(4)持续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加强与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治理单位对接工作力度,确保2024年3月底前完成对接辖区30%以上基层治理单位、5月中旬对接率完成40%、6月底前对接率完成50%,同时加强案件推送,清零无案件的基层治理单位,确保“三进”工作今年分流本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总数10%以上。

2.关于“审判执行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持续优化诉前调解,扩大诉前鉴定范围。目前已将全部鉴定类型案件纳入诉前鉴定,诉前鉴定案件数首次超过诉中鉴定案件,比例为1:0.75,进一步推动纠纷在诉前解决,节省审理期限,诉前调解工作机制获评2023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司法改革优秀成果。开展“以保促调”工作,处理金融积案,择优选择两家特邀调解组织,对辖区金融机构金融案件附条件诉前保全的方式,提高批量金融案件诉前调解被告到庭率,进而提高批量金融案件诉前调解成功率,实现金融案件“去库存、提质效、达指标”的整体目标。经统计,2023年全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数首次出现拐点,2023年收案17797件,相比去年减少938件,同比下降5%,新收民事一审诉前调解案件数20858件,调解成功10242件,诉前调解分流率达74.39%,调解成功率达50.59%,全市排名第二,金融调解工作站被南京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评选为“优秀调解工作室”。

(2)聚力推进速裁快审。对速裁二组进行团队改革,增设聘用法官助理,将工作重心前移至诉前阶段,办案量、结案量分别增长14.52%和24.57%,平均审理天数与去年基本持平,薄弱指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通过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严格审限变更审批手续,指标数值从年初68.75%到年中71.30%再到年底80.53%,实现了逐月上升,法定审限外结案数量增幅减缓。

(3)针对案件量大、繁简分流问题突出的速裁二组团队进行了队伍建设改革,在“一审一助一书”的基础上,增加一名经验丰富、表现优秀且通过司法考试的书记员,并赋予其“聘任制法官助理”及“兼职人民调解员”双重身份,重点负责速裁案件诉前调解工作。通过队伍改革,对进入速裁团队审理的小额诉讼等案件在诉前进行实质、深入分析研判,对被告下落不明、存在较大事实争议等情况的案件,采用“繁案退出”机制,由聘任制法官助理汇报承办人,承办人填写意见后直接立案分流至业务庭,大大提升繁简分流效率。

(4)将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审限变更审批权限上调至“一把手”,每季度召开专项审委会,逐案分析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制定结案计划,审管办跟进督促,每月开展审判质效数据会商,并要求6个月以上结案案件提供阅核单。通过上述举措,工作成效显著,超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减少50%以上。

下一步举措:

(1)部门负责人初步阅卷,预判案件审理难易程度,并对工作安排进行整体设计。设计庭室长案件预判表,在表格中载明案件难易度、是否涉特殊因素、办案注意事项等内容,部门负责人阅卷后填写相关选项并将表格随卷移送至承办法官;建立全院立案分工问题讨论组,解决初步研判后庭室长认为案件在繁简分流、部门分工上存在争议的问题,避免因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导致案件拖延审理,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

(2)继续优化审限管理,用好节点可视化平台督办系统,进一步实现审限管理数字化,以“大管理观”跟进督促,持续提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等效率指标。

3.关于“陪审员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坚持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与人民性,既考虑依法保障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又考虑发挥陪审员的专业特长,新选任人民陪审员70人。

(2)加强对陪审员关于工作纪律的教育培训和提醒,通过作风检查发现存在陪审员未能按时到庭但未提前告知审判长等问题,以案为鉴开展教育提醒,要求陪审员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参与陪审。

(3)通过“玄法青年沙龙”平台,以新入额青年法官为主,组织法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规定,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下一步举措:

(1)组织人民陪审员关于工作纪律的专题培训会议,传达最新精神与纪律要求,对近期发生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2)与区法学会联合举办法官与陪审员座谈会,就陪审员制度、参审陪审工作等充分开展交流讨论。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工作微调研,结合日常审判实务,面对面、一对一,征集对陪审员制度的意见建议、参审陪审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完善的构想。

(3)组织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确保新任陪审员熟悉陪审职责、法庭秩序、审判流程、审理重点难点,并注重培训调解方法与技巧,切实满足陪审工作的需要。

4.关于“协调化解矛盾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加强对司法审判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升释法说理的意识和能力,要求主动做好判后答疑和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化解审判相关矛盾问题。对于因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的人员,严肃进行处理。

(2)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针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及省法院《全省法院提升审判质效工作指南》开展专题研究,对其中的综合指标“案-件比”与效果指标“案-访比”的统计口径、统计方式、如何纳入当前法官办案考核等问题进行科学规划,并将个人被信访举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下一步举措:

把主动做好判后答疑和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化解审判相关矛盾问题作为“案-件比”“案-访比”两项指标的重要优化举措,形成相关工作建议下发全院,从考核上提升办案人员判后答疑、释法说理和钝化矛盾工作质量。

5.关于“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贯彻落实“十四五”人才发展计划,构建“选育管用爱”全链条培养长效机制,健全干部重点培养机制,依托“师徒结对传帮带 青蓝携手共前行”、青年干警人才培养机制、法官助理分阶培养机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多方位培养。选派3名优秀青年干警至上级法院挂职锻炼,组织5名干警跟班学先进,组织职级职务晋升31人、法官入额4人,提拔重用8名80后、90后干警任中层干部,优化了干部梯队建设。

(2)健全人员台账,更新干部管理人事系统和聘用制人员履历,全面梳理全院干警入院以来的工作经历,对干部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及时补充更新工作及荣誉经历,为常态化开展轮岗交流打好基础。

(3)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进行岗位交流,开展多岗锤炼,优化人员结构配置。2024年2月前,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第一批岗位6人已调整完毕,人员类别包含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

下一步举措:

(1)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配备政治部主任。

(2)拟对中层干部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继续提拔重用年轻干部。

(3)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第二批次岗位交流,进一步优化全院人员结构配置。

6.关于“内控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修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制度管人,加强对聘用制人员的严格管理。

(2)完善干部外出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要求出现特殊情形即时向综合办报备并提供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3)严格执行《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诉讼费款内部管理规程(试行)》,落实分级负责制,确保管理规范有序、发放准确及时;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费用、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实施细则。

下一步举措:

(1)全面梳理对本院管人管事的制度机制,对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财务报销等重点项目进行风险点排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抓制度落实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督察室牵头组织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

(2)出台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聘用制人员各项福利待遇,着力解决聘用制人员实际困难,调动聘用制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聘用制人员融入感、获得感。

(3)出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执行案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加强诉讼费用、执行案款管理,组织抽查是否存在应退未退、退款审批手续不全、违规发放执行款等问题。

7.关于“(巡察整改)制度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坚持新老问题一起整治,列出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按节点完成任务,特别是弄虚作假应付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2)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下一步举措:

集中整改期后,将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整改工作,各整改专项小组把控所负责的整改工作进度,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实现问题对账销号。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坚持决心不变,抓实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以“咬定青山不放松”“一锤接着一锤敲”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整改意志和整改举措,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既切实解决立行立改问题,又注重制度完善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将压力传导到各个层面、各类人员、各个岗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及时、不尽心尽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见实效。

(二)坚持标准不降,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坚决摒弃得过且过的思想,高标准、严要求按进度推进落实,确保各个时间节点前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正在推进整改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有差距”“审判执行质效有待提升”“陪审员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协调化解矛盾动力不足”“队伍结构不合理”“内控机制不完善”“(巡察整改)制度机制不健全”等7个问题,各责任领导紧盯整改进度,加强调度督促,督察室、政治部、审管办、行装科、知产庭等牵头部门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剩余逐项对账销号。

(三)坚持力度不松,强化巡察整改长效。在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新制定修订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行效果。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法院整体工作提升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185046;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电子邮箱xwfyzzb@163.com。

中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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